龙江县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县粮食行业2018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江县粮食局关于印发
《全县粮食行业2018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企业:
现将《全县粮食行业2018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江县粮食局
2018年11月16日
全县粮食行业2018年今冬明春
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大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齐齐哈尔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行业2018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齐粮政发〔2018〕32号)要求,深入贯彻省、市政府11月2日安全生产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1月5日消防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我县秋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确保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县局将在全县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大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清我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理念,自觉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我省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肇东“11.2”火灾事故,以及我县“5.30”电击亡人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粮食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玉堂
副组长:姜炳祥、赵 宽
成 员:刘 龙、孙锦秀、苏宏威、杨志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仓储安全股,负责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大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行业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的通知》(国粮办储〔2016〕273号)部署,以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百万人”大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8〕4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一是培训内容。是否坚持问题导向设计培训内容;是否以《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为重点,同时延伸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技术原理;是否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作出部署;培训内容是否丰富等。二是培训过程。师资人员是否经过认真挑选,培训课件是否精心准备,是否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是否已将各企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列为培训重点对象;是否采取了以集中脱产培训为主,并同岗前交底培训和经常性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三是培训效果。是否通过全员培训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全面提升,特别是作业人员防火意识是否增强;是否开展过消防演练和逃生演练,是否做到了“新人”合格上岗、“老人”在岗进步;是否能够按要求于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
(二)秋粮购销重点环节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围绕秋粮收购现场管理、烘干作业、库区消防、防风雪等重点环节开展。一是收购现场管理。是否安排了现场管理人员并做到尽职尽责;收购现场秩序是否规范;库内是否设置交通指示标志并设置限速标识,是否安排指挥员,机动车倒车作业事故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二是烘干作业管理。烘干机启动前是否进行了维护;烘干作业是否执行了《粮食烘干机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对突发火情的处置是否有效。烘干等特殊岗位是否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三是防风雪措施。库区特别是主要交通道路冰雪是否及时清理;保温钢板平房仓、简易罩棚、千吨囤等易受大风雪影响的设施设备,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高空悬挂物是否有因风坠落风险等。四是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高空作业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五是重点储粮设施结构安全。是否对千吨囤、钢结构储粮罩棚、钢结构保温钢板仓等储粮设施的结构安全性进行了检查,检查重点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倾斜、外涨现象,焊点是否存在脱焊等情况。六是粮食进出仓作业安全管理。粮食进出仓作业是否有预案,是否做到了一企一策、一仓(囤)一策,重点检查是否进行了岗位培训,是否严格按《粮库安全生产守则》进行作业。
(三)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一是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立情况。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是否齐全,确保人员在岗,机构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到要求;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开展演练是否定期开展。二是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情况。建筑粮仓是否依法依规通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备案或备案抽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安全审核、验收备案或备案抽查;储粮库房和储粮仓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三是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消防车辆、管网、水鹤、水泵、暖库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四是电气线路防火安全情况。企业是否加强设备及线路管理,是否对电器及线路进行定期检修,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电线;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扯、高压输电线路通过厂区,电气线路改造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五是火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控情况。仓储设施是否使用了易燃或非耐燃的材料;易然、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含燃油、油漆)管理使用情况;库区内火种管控情况。六是电气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电气焊工人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电气焊情况。七是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专、兼职消防队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并具备消灭初起火灾的能力。
(四)出租仓储设施设备、相关业务外包情况。一是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外包作业人员审批制度和严禁外包作业人员擅自作业的规定;企业是否建立外包作业单位和劳务人员管理档案;企业是否与外包作业单位签订外包作业合同,同时签订《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二是企业是否存在出租设施设备、服务外包作业一包了之,对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部署不到位、检查不到位,出现隐患、事故互相推诿责任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4月30日。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8年11月16日前)。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检查内容,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15日前)。第一阶段:2018年12月5日前,企业按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2018年12月20日前,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在地原则对区域内企业普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锁定重点企业派驻工作组进行督导;市局将在企业自查和普查期间,按照不少于所属县(市)的30%抽查,每个县(市)至少抽查2户企业。第二阶段:组织开展“回头看”。2018年12月21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回头看。重点是结合“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及前期各级组织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经过两轮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严格管控好隐患,严防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9年4月20日前)。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查找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会同安监、县消防大队联合执法,并研究切实有效措施,制定安全检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跟踪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加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已发现但未消除的安全隐患实行跟踪整改,整改合格后销号。对新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责任到人,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因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企业自身整改不力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粮油仓储备案企业分别于2018年12月5日、2019年4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清单(附件1-3)、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县局仓储安全股。
联系人:杨志博;联系电话:5844508。
附件:1.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2.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底稿
3.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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